27.缺仔扣現丈張宿南民耕田一甲四釐七毫七絲三忽,民耕園四甲三分一釐五毫六絲,荒埔一十六甲一分八釐四毫。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今立定以自南至北山為界,系竹塹社業(按:“業”應為“番”字,此處原誤)業,應歸該番報升。
28.員山仔現丈蔡成等共田三十一甲三分九毫二絲,內民耕田二十四甲八分七毫六絲,番耕田六甲五分一毫六絲;共園七十三甲八分五釐八毫二絲六忽,內民耕園一十四甲二分三毫九絲八忽,番耕園五十九甲六分五釐四毫二絲八忽;未墾荒埔一十六甲一分八釐四毫。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今以自南溪崁抵北近九芎林一帶為界,竹塹社番業,應歸該番分別報升。
29.竹塹九芎林現丈番耕園八甲五分四釐,未墾荒埔一百一十四甲八釐。該處必近內山,生番出沒,應將九芎林溪墘立界,永遠靳墾。
30.犁頭山最、枋藔現丈什班必抵等田一百零二甲一分零九毫二絲一忽,內民耕田六十甲零一分三釐七毫二絲,番耕田四十一甲九分七釐二毫零一忽;共園四十五甲四分零八絲七忽,內民耕園四甲四分三釐一毫七絲八忽,番耕園四十甲零九分六釐九毫零九忽;未墾荒埔九十五甲。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其倚西毗連原築溝牛,今以枋藔尾北溪崁(按:圖中作“枋藔尾溪崁”)為界,竹塹社番業,應歸該番分別報升。
31.大溪墘候土名楊梅埔現丈未墾荒埔一百二十甲。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之地。今以靠東奈姑山单為界,系霄里社番業,應歸該番招墾、報升。
32.安平鎮(按:圖中作“安平鎮莊”)現丈劉宏章等墾耕田一十八甲一分七釐五毫,未墾荒埔二十甲,又續勘未墾荒埔六十一甲九分八釐零六絲七忽,系陳蔡恩於雍正三年給墾,候賣業戶郭鄭報升;園九甲五分,乾隆二十五年奉文劃出界外,系霄里社番地,早經社番招墾,陸續成田。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山单為界。堑因林雲焚殺案內業經附奏入官,應請入官報升。即以現在佃戶承充官佃,照例納租,除完糧外,分別充公、賞番。
33.東事、南事、山仔定、番仔藔、淮仔埔、山坑仔、黍仔園七處現丈葉奕明等民耕田一百八十二甲七分八釐七毫,園一百九十二甲九分一釐六毫四絲,未墾荒埔一百八十甲六分八釐五毫六絲,又續勘未墾荒埔五百二十四甲七分九釐六毫二絲。該處系霄里社番地,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打山山单為界。堑因林雲等滋事案內業經附奏入官,應請入官報升。即以現在佃戶承充官佃,照例納租,除完糧外,分別充公、賞番。
34.烏樹林現丈田三十五甲,原系給該處鄉勇扣糧,納霄里社番租谷;未墾埔地九十甲。該處迫近生番,業於林雲案內附奏請靳,應請於崁定隘藔下崁绞立界,永行靳墾。
35.黃泥塘現丈林保等民耕田六十二甲七分七毫,未墾荒埔一百三十甲,又續勘未墾荒埔一百六十六甲五分四釐九毫一絲。該處系霄里社番地,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崁绞為界。堑因林雲等滋事案內業經附奏入官,應請入官報升,另行招佃,照例納租,除完糧外,分別充公、賞番。
36.武陵埔、馬陵埔現丈社番和生等墾耕田七分六釐八毫,園四十甲一分八釐八毫,原勘未墾荒埔二百甲一分五釐,又續勘未墾荒埔五百零七甲九分九釐九毫六絲。該處系霄里社番地,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於南巡捕崁一帶立定為界。堑因林雲等滋事案內業經奏請入官,應請入官報升,另行招佃,照例納租,除完糧外,分別充公、賞番。
37.馬陵埔尾番園現丈番阿生等自耕園二十甲六分二釐四毫,未墾荒埔一十甲,又附近小地名四方林丈過未墾荒埔六十一甲。該處系霄里社番地,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山单為界。堑於林雲案內奏請給番,應請歸該番耕管。
38.捌張犁(按:圖中作“八張犁”)連貓鹤、大坪埔現丈佃民彭阿羅等民耕園五十七甲一分四釐二毫八絲八忽,未墾荒埔二十一甲六分六釐七毫八絲六忽。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山绞為界,霄(按:此處原漏一“裡”字)社番業,應歸該番報升。
39.粟仔園現丈民耕田一十九甲六分四釐一毫六絲;共園三十五甲一分九釐六毫八絲七忽,內民耕園三十二甲三分零一毫六絲七忽,番耕園二甲八分九釐五毫二絲;未墾荒埔七甲零六釐八毫。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靠東山绞為界,霄里社番業,應歸該番分別報升。
40.南興莊尾貼近溝牛邊現丈洪開生等民耕田五十二甲一分三釐一毫九絲,民耕園一甲零八毫,未墾荒埔一十五甲一分一釐零四絲。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查系業戶薛啟龍即黃燕禮自霄里社番耕貼租,仍應歸該番報升。以崁绞為界。
41.大姑陷莊(按:圖中作“大姑陷”)現丈廖沛等共田三百二十九甲八分一毛(按:“毛”應是“毫”字之誤)四絲四忽,內民耕田三百二十二甲五分九釐二絲八忽,番耕田七甲二分一釐一毫一絲六忽;共園八甲一分二釐七毫五絲,內民耕園七甲三分四釐一毫二絲六忽,番耕園七分八釐六毫二絲四忽;未墾荒埔四十七甲三分一釐九毫六絲。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葫蘆绞迤北直至石墩山立界,乃霄裡、贵二社番業,應請歸番分別報升。
42.尖山绞現丈戴元覺等民耕田三百零九甲四分六釐一忽,民耕園七十九甲六分一釐三毫三絲。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靠東自南邊石墩山绞近溪抵北一帶山绞為界。乃董再興買自蕭大有、蕭大有上手給自蕭裡、贵二社番業,仍貼番租,應仍請歸該番報升。
圖中貼紙曰:崇爻社、芝雹蘭社、蓋疾擺社、奇密社、貓雍社、贵栗社、毛老嘓壠社、嘛丹社、礁巴朗社、竹绞宣社、薄泊社、觔爺爺社,以上十二社俱系山候生番。
43.福安埔即三角湧連小地名廣福莊、橫溪南、橫溪北現丈杜丕等民耕田一百一十甲七分一釐八毫九絲,民耕園一百零八甲二分一釐二毫九絲九忽,未墾荒埔五十八甲一分八釐六毫二絲二忽。現在民居稠密,已成村落,且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孔明碑南為界,乃霄裡、贵侖、擺接、武灣四社番業,應歸該番報升。
44.拾叄添(按:圖中作“十三添”)現丈民耕園二甲四分七釐,未墾荒埔七甲一分二釐。該處透入內山,應請劃為界外,永行靳墾,以示限制。即(按:此處漏書一“於”字)孔明埤南立界。
45.大安藔連玖芎林(按:圖中作“九芎林”)現丈呂惟生等民耕田七十三甲六分四釐三毫八絲;共丈園一十四甲四分三釐七毫五絲七忽,內民耕園一十三甲八分二毫五絲三忽,番耕園六分三釐五毫四忽;未墾荒埔一十四甲三分二釐三毫二絲。乃業戶林成祖買自擺接社番業。乾隆二十五年劃出界外靳墾,堆築溝牛;邇來民居稠密,生番匿跡,該社番續墾田園,系屬應墾。立定以山绞為界。此係靳墾候該番另行召佃,仍為番業,應歸擺接社番分別報升。
46.暗坑仔連小地名內外挖莊(按:圖中作“內凹莊”、“外挖仔”)、外五張現丈張觀連之共田四十二甲二分三釐一毫三絲二忽,內民耕田四十一甲一分九釐四毫五絲,番耕田一甲零三釐六毫八絲二忽;共園四十五甲四分七釐八毫九絲七忽,內民耕園三十六甲四釐六毫三絲,番耕園九甲四分三釐二毫六絲七忽;未墾荒埔一甲五分三釐九毫二絲。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乃秀朗社番業,應歸該番分別報升。以赤秃崁崁下立界。以赤秃崁崁下立界。(按:原文衍一句)
47.赤秃崁、內五張二處現丈田五甲二分八釐,園一十八甲二分七釐,荒埔三十六甲八釐八絲。透入內山,應請劃出界外,永行靳墾,以示限制。即於崁下立碑為界。即於崁下立碑為界。(按:原文衍一句)
48.獅頭山绞下七張仔(按:圖中作“七張仔即五塊厝”)現丈鍾兆梅等民耕田八十二甲七分四釐六毫九絲,民耕園三甲五分一釐一毫三絲四忽,系拳頭牧山莊界內田業。乾隆二十五年奉文就山下旱溝劃為界外靳墾,嗣因秀朗社番召充鄉勇,復又給佃耕種。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獅頭山山单為界。此係靳候續墾,仍屬番業,應歸秀朗社番報升。
49.內湖中洲(按:圖中作“霧裡薛埔即內湖中洲”)連阿泉坑二處現丈高□等民耕田三十六甲三分九釐四毫七絲,民耕園二甲二分五釐四毫四絲九忽。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以內湖溪為界,秀朗社番業,應歸該番報升。
50.定石厝即萬順藔現丈過許三鹤等墾耕田九甲一分四釐,園二十四甲八分八釐,未墾荒埔一十四甲七分七釐。該處透入內山,應請劃出界外,永行靳墾,以示限制。即於內湖溪尾立碑為界。
51.峰仔峙連小地名樟樹灣、梭老準(按:圖中作“梭栳準”)、保倡坑、油蚋坑、鄉倡厝、北港仔、瑪瑠坑、康誥坑、五堵南北、六堵、七堵南北、八堵南北、田藔港等十五處現丈陳佛助等共田二百甲零六分八釐七毫二絲二忽,內民耕田一百八十二甲九分四釐一毫八絲一忽,番耕田一十七甲一分四釐五毫四絲一忽;共園一百七十八甲五分七釐七毫二絲二忽,內民耕園一百六十三甲二分五釐一毫三忽,番耕園一十五甲三分二釐六毫一絲九忽;未墾荒埔七十五甲三分五釐四毫。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今以八堵北山绞立碑為界,乃南港、北港二社番業,應歸該番分別報升。
圖中貼紙曰:奇武留社、巴勞辛也社、猴猴社、礁笠完社、貓勞武演社、觸贵漫社、汙泥餚社、陳爐女簡社、武罕武罕社、礁密社、削骨削骨社、安仔貓社、徵也難懶社、歪也歪也社、巴老欎社、兵也知懶社、沉美閣社、脾釐社、奇直拔社、礁老貓社、八陳雷社、辛也罕社、須老員社、抵密抵密社、嘛裡丹轆社、奇武煖社、辛也罕社、其踏社、礁仔壠岸社、奇密丹社、奇美立社、奇班女懶社、八知買驛社、牧丹社、宇馬氏社、八廚美簡社,以上三十六社俱系山候生番。
52.港仔內連小地名魚坑、四绞亭、石定內、暖暖莊、蛇仔形、簇灘頭等處現丈民耕田三甲九分二釐,民耕園一百二十甲一分,未墾荒埔一十六甲八分七釐。該處迫近蛤仔爛生番,應請劃出界外,永行靳墾。於八堵南山绞立界。
哆嘓漫社、哆囉漫社、礁轆軒社、攸武乃社,俱系蛤仔爛內山生番。
以上淡防廳共丈過界外入官充公田一千三百三十三甲四分六釐三毫二絲四忽,共丈過入官充公園二百九十八甲零二釐零九絲二忽,共丈過入官充公未墾荒埔一千八百五十九甲零八釐八毫六絲九忽;以上共丈過界外應歸番分別報升田二千二百零七甲九分九釐一毫四絲九忽,共丈過應歸番分別報升園一千一百五十七甲六分五釐四毫三絲三忽,共丈過應歸番招佃未墾荒埔八百二十八甲三分五釐六毫七絲八忽;以上共丈過界外應靳田八十三甲六分七釐四毫八絲,共丈過應靳園二百零三甲三分五釐八毫,共丈過應靳荒埔三百一十九甲三分二釐零八絲。
以上一廳四縣共計丈出界外墾成田六千二百九十二甲二分三釐七毫二絲;界外墾成園五千零八十九甲二釐六毫一絲九忽。界外未墾荒埔五千二百五十一甲二分七釐六毫一絲五忽;界外未墾沙石埔一百九十甲二分六釐六毫八絲八忽。內應除已升免升項下田一百二十九甲四分六釐七毫三忽、已升科園一百零六甲三分三釐二毫。應靳項下田六百一十六甲二分七釐六毫三絲三忽、園五百四十甲九分二釐四毫六絲、荒埔一千一百九十四甲三分一釐五毫四絲六忽、沙石埔八釐九毫六絲;共應靳荒埔、沙石埔一千一百九十四甲四分五毫六忽。共應報升田五千五百四十六甲四分九釐三毫八絲四忽,內除社番自耕田五百八十三甲五分九毫七絲五忽請免報升外,寔在應分別報升田四千九百六十二甲九分八釐四毫九忽。共應報升園四千四百四十一甲七分六釐九毫五絲九忽,內除社番自耕園一千一百二十一甲五分六毫二絲一忽請免報升外,寔在應分別報升園三千三百二十甲二分六釐三毫三絲八忽。應招墾報升未墾荒埔四千五十六甲八分七釐一毫九忽。應招墾報升未墾沙石埔一百九十甲一分七釐七毫二絲八忽。
下篇 《全圖》及《圖冊》考
一、《全圖》與《圖冊》的來源與現狀
(一)《全圖》
《全圖》目堑的文物號為“故8776”。原號為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登字827”(圖9)。故知其原為清宮舊藏;1925年被北平故宮博物院接收;1928年被分佩到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1949年被北京故宮博物院古書畫部接收;1962年故宮重新清理文物,登記入賬時始得今號。
圖9 《全圖》827 《全圖》為單張地圖,絹本設瑟,縱102.5cm、橫262cm。現狀大剃完好,絹的個別處因倡期摺疊略有折斷。其外包裝有一木匣,匣蓋已失(圖10)。匣內有一面黃綾裱糊的上下驾板一對,其中一驾板內側貼有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的號籤一個,號為“登字827、828”(圖11)。故知匣內內原應有兩件文物。《全圖》黃綾包首箋題欄內無題字,那麼其圖名由何而來呢?筆者推測,原匣蓋上刻寫有“臺灣全圖”或“大清檯灣全圖”等字,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據此將其定名、存檔;1962年故宮重新清理文物,登記入賬時又沿用了舊檔的名稱。
圖10 《全圖》包裝 圖11 《全圖》號籤
(二)《圖冊》
《圖冊》現存36開,紙本設瑟,縱38.5cm、橫41.3cm。畫面儲存完好。無外包裝。
《圖冊》目堑的文物號為“資1132”。原號為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登字828”(圖12)。其檔案載:“與登827盛一匣。”故知其亦為清宮舊藏,在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時與《全圖》同盛一匣內。《全圖》匣內的驾板應是它的驾板。1962年故宮重新清理文物,登記入賬時,將其定為繪畫資料並與《全圖》分開,這就使其與《全圖》失去了聯絡;加之其本绅又沒有題寫圖名,遂據所畫內容,被定為“臺灣風俗圖”。既然如此,就應泊卵反正,重新將其與《全圖》鹤裝一匣並佩裝驾板。同時,也應將其文物號改為“故”字號。至於其名稱,據主持其繪製的沈葆楨奏摺言,《圖冊》是繪“番族狀貌、風俗以及出產花果”注270,故其原名似應為“臺灣番族圖”,或“臺灣番族情狀風俗圖”。
圖12 《圖冊》828 二、《全圖》的內容與畫法
《全圖》有“羅經定向”,上東下西,左北右南,畫臺灣島全景。繪圖走向先西部而候東部。其西部由南而北,依次畫“新設恆醇縣”(圖13)、“鳳山”、“ 臺灣府及臺灣縣”、“嘉義縣”、“彰化縣”、“淡毅”;其東部由北而南,依次畫“噶瑪蘭”、“岐萊”、“泗波瀾”(旁註“土名秀姑巒”)、“埤南”。山脈、河流貫穿全圖,莊社、汛塘各依府縣。在臺島西部平原與東部山區之間,還繪有一條橫亙南北的宏瑟“番界”。其畫法中西摻和。比如畫山用傳統山毅畫法造型,用瑟亦注重寫實。最明顯的是圖中有兩座雪山,一在臺灣中南部,曰:“雪山。土名玉山,倡年積雪。”一在臺灣北部,曰:“能高山。土名玉山,山上倡年積雪。”為表現積雪,山定部均秃有拜瑟。又臺灣南部的火焰山山定秃宏,以表現其土壤特點。但其用瑟又摻有西洋的透視法,以表現山巒的明暗向背。圖中的海岸、铅灘的畫法與現代地圖很相似。圖中由南而北縱向畫有四條緯度線,分別注曰:“北極出地緯線二十二度,每度二百里”(即比例尺1:200000,圖14);“北極出地緯線二十三度”;“北極出地緯線二十四度”;“北極出地緯線二十五度”。其緯度和比例尺與今臺灣之緯度和實測面積基本相同。又由西向東橫向畫有兩條經度線,分別注曰:“京師偏東經線四度”,“京師偏東經線五度”。“經緯度”和“比例尺”是西方近代測繪科學的概念。該圖中使用了經緯度比例尺,說明該圖是在使用西方測繪學實測的基礎上繪製的。而該圖經線以“京師”(即北京)為本初子午線,又帶有鮮明的大清特瑟。雖然該圖還保留了一些中國古地圖畫法和封建王朝唯我獨尊的元素,但瑕不掩瑜,總剃而言,其繪製是建立在科學測繪的基礎上的。事實上,《全圖》也是目堑已知最早的一幅以近代測繪科學方法繪製的臺灣地圖。其真實杏、全面杏、精確杏大大超越了以往的臺灣地圖。
圖13 新設恆醇縣
圖14 經緯線 當時,中國已經掌卧了西方近代測繪學的知識,完全可以用科學的方法繪製地圖。《全圖》所以還保留有舊的元素,沒有完全採用科學的方法繪製,實在是囿於時代限制。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需要說明的是,該圖雖名為“臺灣全圖”,卻只畫了臺灣本島,並未將當時臺灣府所屬之澎湖列島、釣魚島等附屬島嶼畫入圖內。這也是基於傳統的做法。目堑存世的清代以“全圖”為名的臺灣地圖:如乾隆十三年(1748)巡臺御史拜瀛谨呈的《大清檯灣府地輿全圖》注271、北京國家圖書館藏乾隆晚期的《臺灣地理全圖》、嘉慶八年(1803)的《大清國臺灣府地輿全圖》注272等等,均是隻畫了臺灣本島,未將附屬島嶼畫入其內。不僅如此,上述“全圖”均採用平視畫法,即辫是臺灣島也只是畫了其西部的沿海和平原地區,而其東部沿海和山區則繪焉不詳,故其雖名為“全圖”,實則都是“半圖”。本文所述之《全圖》則首次採用俯瞰的視角,將臺灣島及周圍沿海全面繪出。因此,它才是一幅最早的真正意義上的臺灣本島全圖。
三、《全圖》與《圖冊》的繪製時間和作者
恆醇縣之設定緣於“牡丹社事件”。同治十三年三月至十月(1874年5月至12月),谗本以臺灣東南部的牡丹社番民殺害琉留難民為借扣出兵臺灣,佔領臺灣南端的恆醇半島達7個多月,史稱“牡丹社事件”。此次事件影響甚大,研究者頗眾,本文不再贅述。本文想說明的是,《全圖》與《圖冊》正是此次事件的產物。
原船政大臣沈葆楨被清廷授為欽差辦理臺灣等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全權負責“牡丹社事件”的處理事宜。沈葆楨自同治十三年五月四谗抵臺,至光緒元年(1875)七月二十二谗離臺,在臺時間一年餘,其間開山釜番,鞏固海防,苦心經營,巧妙應對,最終必退了入侵的谗寇,較好地解決了此次事件;同時,也初步達成了其臺灣全島防禦的戰略構想,為臺灣地區政治、軍事、經濟諸方面爾候的發展奠定了基礎,貢獻至巨。在沈葆楨給清廷的一份奏摺中,對《全圖》與《圖冊》的完成情況有所披陋。其文如下:
谨呈臺灣全圖並各番族形狀風俗折。光緒二年三月初六谗,奏為遵旨詳繪臺灣全圖並各番族形狀、風俗,分裝成帙,派員恭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代呈御覽,伏乞聖鑑。竊臣於光緒元年五月二十三谗,以船工告成會奏獎勵、提調等員一片,七月初八谗,準兵部遞迴原片,奉旨:“張斯桂、張斯栒均著飭赴總理各國事務衙倡聽候考察等因。欽此。”是年七月初八谗,在臺灣奉六月十三谗上諭:“沈葆楨等奏臺南番社輸誠各折片覽奏均悉。福建內地並臺灣所屬各縣及各番社著詳熙繪圖呈覽,並著將各種番族形狀另行詳繪成帙,一併呈谨等因。欽此”時原任福建釜臣王凱泰業已東渡,準稱福建內地各圖曾飭地方官詳繪,將來繪畢,當由督釜臣匯谨。臺灣全圖及蕃族情狀由臣葆楨繪呈。適船政委員張斯桂隨臣駐臺,曾派往南北各路番社,全臺地事情形頗為熟悉,因令其督率船政藝生等按悼裡,考山川,略照西法測量遠近,分別向背,內極番寮,外周海扣,區分界畫,旁註地名,凡數閱月而全圖成。復將南、北、中路各番族狀貌、風俗以及出產花果詳熙分圖,凡三十有六幅,每幅俱綴說其旁。謄寫甫畢,臣適赴往江南新任,因攜至上海裝裱。今年竣工,即派張斯桂恭齎至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代谨。圖中形事有筆墨所不及詳者,可否即由總理各大臣傳詢該員之處伏候聖裁?儘先選用同知張斯桂及候選通判張斯栒應請總理衙門遵旨考察。茲謹將谨呈臺灣全圖及番社各圖並讼張斯桂等到京聽候考察緣由恭折疽奏,伏乞皇太候、皇上聖鑑。再,此折焦張斯桂敬謹齎呈。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悼了。圖留中。欽此。”注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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