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書紀年輯證/治癒、社會人文、架空歷史/竹書,十一年,索隱/全本TXT下載/全集免費下載

時間:2018-07-06 08:31 /東方玄幻 / 編輯:加隆
獨家小說《竹書紀年輯證》是佚名最新寫的一本近代現代、歷史、治癒小說,本小說的主角索隱,十一年,竹書,內容主要講述:惠王遷梁以候稱梁,載籍仍梁、魏並用,金文則稱梁,如《樑上官鼎》(《三代吉金文存》二·五三)、《梁廿又七...

竹書紀年輯證

作品主角:竹書,索隱,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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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王遷梁以稱梁,載籍仍梁、魏並用,金文則稱梁,如《樑上官鼎》(《三代吉金文存》二·五三)、《梁廿又七年鼎》(同上三四三),所鑄布幣,文為‘梁充釿五十二尚鑹’、‘梁充釿金尚鑹’、‘梁半尚二金尚鑹’(見《兩週金文辭大系》考釋卷首圖六),亦皆稱梁,似尚未見稱魏者。

[三三]臣瓚曰:《汲郡古文》:梁惠王發逢忌之藪以賜民。《漢書·地理志》注

臣瓚案:《汲郡古文》:梁惠王廢逢忌之藪以賜民。《左傳·哀公十四年》正義

臣瓚曰:《汲郡古文》:梁惠王廢逢忌之藪以賜民。《太平御覽》卷一五八州郡部

《竹書紀年》雲:梁惠王發逢忌之藪以賜民。《輿地廣記》卷五東京開封縣

案:《訂補》所引《路史·國名紀》甲注,見本書附錄。《存真》列於梁惠成王六年徙都大梁之,作‘王發蓬忌之藪以賜民’。《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系者’,作‘梁惠王廢逢忌之藪以賜民’。今本《紀年》繫於周顯王四年‘徙邦於大梁’條,《存真》據此。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六亦列於徙都大梁之,唯雷氏以徙都在九年,以此與遷都有關,因列入該年。現姑列於‘徙邦於大梁’條

《漢書·地理志》:‘(河南郡)開封,逢池在東北,或曰宋之逢澤也。’注:‘臣瓚曰:《汲郡古文》:梁惠王發逢忌之藪以賜民,今浚儀有蓬陂忌澤是也。’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三六雲:‘逢忌之藪一名逢澤,此乃圃田之餘波,被於梁城東北者,非宋之逢澤矣。《秦本紀》集解引徐廣《音義》雲:“開封東北有逢澤。”正義引《括地誌》雲:“逢澤一名逢池,在汴州浚儀縣東南十四里。”’本條或引作‘發’,或引作‘廢’,聲同相通。

[三四]王劭案《紀年》雲:齊桓公十一年弒其君。《史記·田敬仲完世家》索隱

案:《存真》列於七年,《輯校》列於八年,應在惠成王六年。

[三五]《紀年》雲:……十二年,寺區思弒其君莽安,次無顓立。《史記·越世家》索隱

案:《越世家》索隱引樂資雲‘號曰無顓’,當出其所為《傳》,亦本《紀年》。《存真》、《輯校》列於梁惠成王六年,應為七年。《訂補》所引《路史·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三六]《紀年》曰:惠成王七年,雨碧於郢。《太平御覽》卷八0九珍

《紀年》曰:惠成王七年,雨碧於郢。《廣韻》卷五(二十二昔)

案:《存真》、《輯校》所引《路史·發揮》卷二,見本書附錄。

[三七]《紀年》曰:梁惠成王七年,地忽十丈有餘,高尺半。《太平御覽》卷八八0咎徵部

[三八]《竹書紀年》曰:梁惠成王八年,惠成王伐邯鄲,取列人。《經·濁漳主》

[三九]《竹書紀年》曰:梁惠成王八年,伐邯鄲,取肥。《經·濁漳注》

[四0]《紀年書》曰:惠成王八年,雨黍。《太平御覽》卷八四二百穀部

案:《御覽》卷八七七引《史記》曰:‘梁惠成王八年,雨黍於齊。’《存真》、《輯校》皆以為即《紀年》,誤,詳本書附錄。

[四一]《竹書紀年》曰:梁惠成王九年,與邯鄲榆次、陽邑。《經·洞過注》

[四二]《竹書紀年》曰:梁惠王九年,晉取泫氏。

《太平御覽》卷一六三州郡部

《竹書紀年》謂:梁惠王九年,晉取泫氏縣。《太平寰宇記》卷四四澤州高平縣

案:《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國名紀》己,見本書附錄。《訂補》雲:‘案萬廷蘭刻本《寰宇記》有“晉烈公元年,趙獻子城泫氏”,而無此條,或別本《寰宇記》有之。’案清隆樂氏本、金陵書局本皆有此條,《存真》、《輯校》入輯。

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卷五0雲:‘《紀年》自烈王六年,韓、趙遷晉桓公於屯留,以更無晉事矣。此焉得雲晉取乎?……“晉”字疑衍。’《存真》雲:‘晉即魏也,以榆次、陽邑易泫氏也。’《訂補》亦云:‘案《孟子·梁惠王篇》梁惠王自稱晉國。《戰國策》稱晉國者甚多,皆指魏國而言,與《孟子》相同。劉楠《愈愚錄》四雲:“戰國時晉地多入魏,故其稱晉國也有四:有指魏境內晉地言者,有指魏境內晉都言者,有指魏國言者,有指魏都言者。”舉證頗備,因文不錄。此“晉”字殆亦是指魏國。’《存真》、《訂補》說是。

[四三]《竹書紀年》:梁惠成王九年,王會鄭釐侯於巫沙。《經·濟注》

案:《史記·韓世家》:‘懿侯卒,子昭侯立。’《呂氏秋》《任數》、《蕃為》、《處方》,《莊子·讓王》,《國策·韓策》皆稱韓昭釐侯,《韓非子·內儲說下》作昭僖侯、昭侯或僖侯,蓋兩字諡。《紀年》此稱鄭釐侯,他處亦稱鄭昭侯,見

[四四]《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年,入河於甫田,又為大溝而引甫。《經·渠注》

案:《太平御覽》卷七二引《經注》,作梁惠成王十五年,與傳世各本異。

[四五]《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年,瑕陽人自秦岷山青溢毅來歸。《經·青溢毅注》

案:《存真》雲:‘瑕音近雅,雅山之南,梁州之邊徼也。……瑕陽人浮青溢毅至蜀,自蜀至秦,又自秦來梁也。’

[四六]徐廣曰:《紀年》東周惠公傑薨。《史記·六國年表》集解

案:《存真》、《輯校》列於惠成王十一年。《存真》雲:‘《史記》考王封其揭於河南,是為西周桓公;桓公子威公;威公子惠公;惠公封其子於鞏,是為東周惠公。《世本》名班,與此異。’金文有《東周左軍矛》(《三代吉金文存》二0·三五)、《東周左○壺》(《善齋吉金錄》三·五0),所鑄圜幣,文亦為‘東周’。

[四七]《竹書紀年》雲:秦師伐鄭,次於懷,城殷。《經·沁注》

《竹書紀年》雲:秦師伐鄭,至於懷、殷。《太平寰宇記》卷五四三懷州

案:《輯校》、《訂補》所引《路史·國名紀》戊及丁,見本書附錄。

《存真》列於惠成王十一年,蓋據今本《紀年》,雲:‘此未詳何年事。’現姑據《存真》系此。《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系者’。

[四八]《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二年,龍賈率師築城於西邊。《經·濟注》

案:《史記·魏世家》:‘(襄王)五年,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於雕。’《秦本紀》:‘(惠文君)七年,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將龍賈,斬首八萬。’即此龍賈。

[四九]《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二年,楚師出河毅倡垣之外。《經·河注》

案:永樂大典本作‘出’,朱謀囗本‘出’作‘山’,箋曰:‘謝兆申雲:宋本作楚師決河。’全祖望校本改為‘決’,趙一清、戴震校本仍作‘出’。此條疑有脫訛。

[五0]《竹書紀年》曰:梁惠成王十二年,鄭取屯留、尚子、涅。《經·濁漳注》

《竹書紀年》曰:梁惠王十二年,鄭取屯留、尚子。即子之地也。《太平御覽》卷一六三州郡部

《竹書紀年》雲:梁惠成王十二年,鄭取屯留、子。《太平寰宇記》卷四五潞州子縣

案:《訂補》所引《路史·國名紀》丁注,見本書附錄。

《御覽》所引‘即子之地也’,當為《竹書同異》之文。‘涅’,永樂大典本、朱謀囗本皆作‘沮’,全祖望、趙一清、戴震校本改作‘涅’。楊守敬雲:‘按涅城在武鄉縣西,距屯留、子不遠,“沮”又與“涅”形近,則改“涅”是。今本《竹書》無“涅”字,《御覽》(一百六十三)、《寰宇記》引亦無“涅”字,或因已誤為“沮”,不可解而刪之。’

[五一]《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三年,鄭釐侯使許息來致地:平丘、戶牖、首垣諸邑及鄭馳地。我取枳,與鄭鹿。《經·河注》

案:永樂大典本、朱謀囗本皆作‘十三年’,戴震校本改作‘十一年’,雲:‘案近刻訛作十三年。’《訂補》雲:‘趙一清《朱箋刊誤》雲:“《竹書紀年》是十一年。此即據之。”但今本《紀年》為周顯王十一年,乃梁惠成王之十三年,與朱本《經注》相同,趙氏亦偶失考。’《存真》、《輯校》據戴校本,列於惠成王十一年,誤。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系十三年。永樂大典本作‘馳地’,全祖望、趙一清、戴震校本改作‘馳’。《存真》雲:‘馳,近刻《紀年》及《經注》並作“馳地”。王引之《經義述聞》以為馳地者弛地也,弛,易也。’(見《爾雅》)《存真》、《輯校》皆作‘馳’,蓋據戴校本。

[五二]《竹書紀年》曰:惠成王十三年,王及鄭釐侯盟於巫沙,以釋宅陽之圍,歸釐於鄭。《經·濟注》

[五三]按《紀年》:齊(幽)[桓]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史記·魏世家》索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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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書紀年輯證

竹書紀年輯證

作者:佚名 型別:東方玄幻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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