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中國歷史講義(出書版)精彩免費下載,鐵血、三國、戰爭,全文免費下載

時間:2016-12-29 06:10 /東方玄幻 / 編輯:阮阮
小說主人公是司馬,明朝的小說是《開明中國歷史講義(出書版)》,是作者王伯祥/宋雲彬最新寫的一本歷史、爭霸流、戰爭型別的小說,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部族是契丹國裡的遊牧之民。分地而起的骄做“部”,鹤

開明中國歷史講義(出書版)

作品主角:司馬,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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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09-12 16: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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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族是契丹國裡的遊牧之民。分地而起的做“部”,族而處的做“族”。其中有因同族而居一處的族而部者,有因同居一處向來認為一族的部而族者,有雖同居一地而非同族的部而不族者,亦有雖同族而不居一處的族而不部者。屬國則北方遊牧之族不直接歸遼國治理,但由遼國授給其酋以官銜,有事時向其徵兵徵餉,頗有些像中國的土司。

北面的官署,有北樞密院(如歷代的兵部)、南樞密院(如吏部)、北南兩大王院(如戶部)、夷離畢(如刑部)、宣徽南北院(如工部)[1]、敵烈都(如禮部),而總以南北兩宰相府。南面的官署,亦有三公府、樞密院、臺、省、寺、監、衛等。[金之官制]外官亦有節度、觀察諸使及史縣令等,大都模仿中國。金初設官很簡單,官都稱勃極烈[2],有所謂都勃極烈(漢譯元首)、諸版勃極烈(漢譯儲君)、國論勃極烈(漢譯宰相),等等。金太宗始仿漢制置官。其頒定官制,則在金熙宗時。元初設官亦很簡單。[元之官制]元世祖始定內外官制,內官取三權分立:設中書省以總攬政務,樞密院以主兵事,御史臺以司黜陟。其餘大都模仿漢制。所不同者:諸官或漢蒙並置;[3]特設宣政院以管理喇嘛僧徒;關於工藝如織造、油漆等等均設專官;而理財之官所設特多。最可注意者,則元於中央政府的“中書省”以外,又另於地方政府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其地方分級之法,大概以省領路,路領州縣;或有以路領府,府領州,州領縣者;其府與州,又有不隸路而直隸省者。[行省制之確立]然行省制從此確立,至今不能改。[4]

(二)田制和稅法遼分田為“沿邊屯田”“在官屯田”“私田”三種。[遼金的田制與稅法]種屯田者不納賦稅,種在官閒田及私田者,則計畝出粟。金分“官地”和“私田”兩種。官地納租,私田納稅。納稅之法,分田為九等,按等差繳納。[5]納稅之期,亦分夏、秋兩季。元朝田制,無甚改革。[元之稅法]其賦稅則取於內地者為“丁稅”“地稅”,是仿唐朝的租庸調;取於江南者為“秋稅”和“夏稅”,是仿唐朝的兩稅制。[遼金元的役制]至於役,則遼有驛遞馬車旗鼓、鄉正、廳隸、倉役等,被役者往往破產不能給,來改為使民出錢,由官家募役。[6]金分有物的為“課役戶”,無物的為“不課役戶”。京府州縣設坊正,鄉村設里正,其職務是按比戶,催督賦役,勸課農桑。都出錢僱募,其錢以該地課役戶所出的物錢總額十分之三為標準。

錢,是租稅之外計算其田園、屋舍、車馬、牛羊、樹藝之數,及其藏鏹多寡,以徵錢。金時徵收物錢甚嚴酷,上自公卿,下至平民,都不能免。甚至出使外國回來,說他受了饋遺,也要加徵物錢。

又置主首,以佐里正督察非違;置壯丁,以佐里正巡捕盜賊。主首、里正,都出於籤差。

金籤差先及富人,富相等之家則以丁多為標準。其役非一家能任,而又不能分任者,以次戶為之協助。

元朝役稱為“科差”。有“絲料”“包銀”兩種。絲料之法:每二戶出絲一斤,納入宮府,做“二戶絲”。每五戶出絲一斤,由地方官代收,給與受賜的貴戚功臣之家,做“五戶絲”。包銀之法:漢人每戶出銀四兩(其中二兩折收絲絹等物),但其徵收,亦往往因戶而不同。此外又有“俸鈔”,全料戶納一兩,減半料戶納五錢。於是並應科的數目作六門攤,分三個期限繳納。[7]總而言之,從租庸調為兩稅制之,又另外加收庸調一類的稅,使人民受兩重負擔,實在不理的。我們看宋元間的賦稅名目的繁多,就可以知那時候的賦稅實比唐以加重了許多。其他的苛捐雜稅尚多,在這裡不及述。

(三)學校與考試遼金都行科舉制,都是三年一開,有鄉、府、省三試(金加殿試)。[遼金的科舉制]其科目:遼分詩賦、法律兩科,詩賦為正科,法律為雜種,改法律科為經義。金初設詞賦和經義兩科,又有策試一科,罷策試及經義,增設律科,但不久又恢復經義科。遼設科舉,專以待漢人,而金則又添設女直[8]士科,並置女直國子學。[元的學校制與科舉制]元朝對於學校頗為注重。元世祖於京師立國子學,蒙古人、目人和漢人各行定額。又特立蒙古國子學和回回國子學。諸路各設授一人,學正一入,學錄一人。府及上中州各設授一人,下州設學正一人。縣設諭一人。科舉之制,則始於元仁宗時,分漢人為左右榜,也有鄉試、會試及御試等。

(四)兵制遼本遊牧民族、其兵雖分有五種,而正式軍隊,就只有部族軍。[遼金的兵制]

遼軍隊分六種:(一)御帳軍,(二)宮衛軍,(三)大首領部族軍,(四)部族軍,(五)五京鄉丁,(六)屬國軍。鄉丁是遼國的耕稼之民,戰鬥時不能作為主軍隊。屬國軍是有事時向屬國徵調而來,所以也不能算是正式的軍隊。御帳軍和宮衛軍,是部族軍之屬於君主者;大首領部族軍,是部族軍之屬於王大臣者;其所屬雖不同,而實際則和普通的部族軍沒有什麼差別。所以遼國的正式軍隊只有部族軍。

金初起時,部落極為寡弱,其部平時稱“孛堇”,戰爭時稱為“安”或“謀克”[9]。諸部的強壯者都被徵為兵,由部帶領作戰。來於安之上置軍帥,軍帥之上置萬戶,萬戶之上置都統。又改都統為元帥府,置元帥及左右副元帥,而元帥常居守不出。最行兵稱元帥府,平時則稱樞密院,而罷萬戶官。金初起時,兵不萬,只因其獷悍善戰,就佔據了中國北部,來他們自己的兵,漸漸腐敗不可用,每有徵伐及邊警,輒下令籤漢人為兵,民家丁男的強壯者都被強迫徵發。[元的兵制]引起百姓的怨恨,金國於是立不住了。元代兵制,極為複雜。出於本部族的做“蒙古軍”,出於其他部族的,做“赤馬探軍”。既定中原。發民為兵,稱為“漢軍”。其統兵之官,則以兵數的多少,為爵秩的崇卑,有萬戶、千戶、百戶之分,都是世襲的。萬戶之下設總管,千戶之下設總把,百戶之下設彈,皆總之於樞密院。元朝的統治中國,全用一種兵政策,河洛、山東,用蒙古軍及赤馬探軍分別戍守。淮江以南又各以漢軍及新附軍[10]戍守。起初軍官兼理民政,雖軍民分治,而戍守各地的軍官,皆世守不易,故多與豪強大地主相結,侵佔田宅,迫平民,無所不為,遂釀成元末各地農民的擾

(五)紙幣制金元都仿宋朝行使紙幣。[金元的紙幣制]金初印造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及十貫五種,做“大鈔”,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種,做“小鈔”,與錢並行。起初信用甚好,但來價格低落,到財政十分紊。元朝的紙幣制卻很特別,其所權物不是銅錢而是絲銀。先造“中統鈔”,每焦鹤絲一兩、銀五錢。中統元年[11]又造不兌現的“中統元鈔”,分十文至二千文九種,每千文鹤焦鈔銀一兩,又銀五錢。至元二十四年[12],改造“至元鈔”,每貫中統鈔五貫,(中統鈔在二十八年間價格跌至五分之一)又銀五錢,又金五分。武宗時又造“至大銀鈔”,但不久即罷。當時社會上受紙幣價低落物價騰貴的影響很大,元朝末年,有重鑄金屬貨幣的提議。至正十年[13],鑄至正通錢,和歷代銅錢並用,使中統鈔一貫或至元鈔二貫之價都等於錢幣一千文。但當時名為相權,其實徒有虛名,以至行之未久,物價又漲起了十倍,反引起極大擾。在這紙幣政策發生流弊之際,另外一個發展的方向,就是用貴金屬:金朝末年,銀兩的使用已見端倪;元亡以,明朝大用銀兩了。

此外遼、金、元的刑法制度,大都斟酌漢制,又參以他們固有的習慣,沒有可以特別稱述之處。

在這裡要附帶的講到學術方面。[元代的理學與文學]自燕雲十六州沒入遼國之,久與漢族的聲不相通。宋理宗時,蒙古兵鄂,得趙復以去。趙覆在燕京講學,南方理學開始傳到北方。接踵而起的,北方有許衡、劉因等,南方有吳澄、金履祥、許謙等,都是元朝一代的理學大師。文學方面,則雜劇、傳奇的勃興,使中國文學史上開闢一個新的境界。

《秘本西廂》

明崇禎刻本

雜劇、傳奇是戲曲的一種文:雜劇出數較少,初流行於北方,故亦稱“北曲”。傳奇出數較多,初流行於南方,故亦稱“南曲”。南曲起於溫州雜劇,在元時已與北曲並行,至明始漸取北曲而代之。大約北曲悲壯沉雄,南曲纏婉轉,此由南北風氣及曲的制不同之故。雜劇作家如關漢卿、馬致遠、仁甫、王實甫等。關所作有《閨怨佳人拜月亭》《關大王單刀會》等。馬所作有《江州司馬青衫淚》《孤雁漢宮秋》等。所作有《唐明皇秋夜梧桐雨》《蘇小小月下錢塘夢》等。王所作有《崔鶯鶯待月西廂記》《才子佳人拜月亭》等。傳奇的最初有名著作則有《荊》《劉》《拜》《殺》及《琵琶記》。《荊》《劉》《拜》《殺》是傳奇中最古最有名的著作,然依作者時代排列,當作“《拜》《劉》《殺》《荊》”。《拜》即《拜月亭》,一名《幽閨記》,相傳為元施惠所作。《劉》即《兔記》,因敘劉知遠事,故簡稱為“《劉》”,不知作者姓名,其著作年代,約與《拜月亭》同時。《殺》為《殺記》,相傳為元末明初的徐畛所作。《荊》為《荊釵記》,相傳為元柯丹邱所作。其實是明初寧獻王朱權[14]所作,因朱權別號丹邱子,故因此誤會。《琵琶記》系元末明初的高明[15]所作。至雜劇、傳奇的起源,卻受印度佛曲的影響,和中國一向以歌舞或戲謔為主的俳優,似乎沒有多大關係。

* * *

[1]北面官又分南北,各南面官無涉。

[2]就是貝勒的同音異譯。

[3]如翰林院兼國史院之外,又別有蒙古翰林院。

[4]明朝雖廢行省的名目,但各布政司的區劃,都仍元行省之舊。

[5]金地租之制,歷史上沒有詳記載,此據《金史·食貨志》。

[6]遼役法歷史上沒有詳的記載,僅憑《遼史·馬人望傳》得其大概。

[7]初限八月,中限十月,末限十二月。

[8]女直即女真,遼興宗名宗真,遼人避其諱,改名女直。

[9]安、謀克所部的兵初無定額,金太祖始規定三百人為一謀克,十謀克為一安。

[10]元朝平宋之,所得的兵,做“新附軍”。

[11]公元一二六〇年。

[12]公元一二八七年。

[13]公元一三五〇年。

[14]朱權,明太祖第七子。

[15]高明字則誠,瑞安人,或以為平陽人。按或以為《琵琶記》系高拭字則成者所作,則因高明字則誠,誠成同音而誤。

第五十一講明太祖的開國方略

明太祖既克元都,遂下詔以應天府為南京,開封為北京。[明太祖的驅逐胡元平定西南]洪武元年[1]十二月,徐達等克太原、大同,山西遂平。明年,徐達等平陝西。又明年,徐達平甘肅。李文忠出居庸關追元順帝。元順帝病於應昌,子猷識裡達臘繼立,李文忠兵圍應昌,猷識裡達臘北走,李文忠追至北慶州而還。於是北方完全平定。先是明玉珍聞陳友諒殺徐壽輝,遂據四川獨立,建都重慶,改國號為夏。洪武四年,明太祖命湯和等分伐夏。時明玉珍已,其子明升出降,四川遂平。惟元朝的梁王把匝瓦爾密佔據雲南,至洪武十四年[2]才平定。

明太祖和漢高祖一樣以遊民一躍而為帝王,他的謀臣常把漢高祖的故事講給他聽,所以他開國之初的種種設施,大都模仿漢高祖。[大封同姓與誅戮功臣]最顯著的是:(一)他仿漢初大封同姓的辦法,分封諸王子於各地,並各設傅相官屬,置護衛兵。

明太祖封諸子於要地各設傅相官屬,並許置護衛兵,有多至萬九千人者,而燕王朱棣、晉王朱棡以守禦北邊故,並得節制諸將,權事悠大。今將受封的諸皇子,列表如下:

(二)他仿漢高祖的誅滅功臣宿將。先族誅左丞相[3]胡惟庸;繼又族誅右丞相李善,株連而的三萬人;又族誅功臣藍玉、傅友德等,株連而者萬五千人。

明太祖建國之初,以李善為相。來李善以病去官,胡惟庸、汪廣洋同為丞相。誠意伯劉基,是佐明太祖定天下的功臣,胡惟庸和他不睦;劉基有病,胡惟庸帶了醫生去替他診治,病更加甚,終致不起。其有人上疏,說劉基是被人毒的,其情形汪廣洋應該知。太祖問汪廣洋,汪廣洋說沒有這回事,太祖大怒,命汪廣洋自殺。不久,又有人上疏告胡惟庸等謀反,太祖遂誅戮胡惟庸,株連被殺者甚多,並上疏告胡謀反者亦被誅戮。這是洪武十三年[4]的事。過了十年。有人上書告李善和胡惟庸通,太祖大怒,命李善自殺,被牽連的人又不少。再過兩年,又追究胡惟庸,殺了不少人:計自胡案發覺,堑候十多年,被殺三萬餘人,史稱“胡之獄”。藍玉佐明太祖征伐有功,封涼國公,頗有點恃功簇饱。洪武二十五年[5],有人告他謀反,遂全家被殺。列侯以下坐藍者有傅友德等數百家,被誅戮者萬五千人,史稱“藍之獄”。其他非胡藍之而被誅戮者亦不少。趙翼說:“明祖起事雖早,而天下大定則年已六十餘,懿文太子[6]又仁,懿文,孫更孱弱,遂不得不為绅候之慮,是以兩興大獄,一網打盡,此可推見其心跡也。胡惟庸之在洪武十三年,同誅者不過陳寧、節數人。至胡之獄則在二十三年,距惟庸之已十餘年,豈有逆首已,同謀之臣至十餘年始敗者,此不過借惟庸為題,使獄詞牽連諸人,為草剃獮之計耳。胡既誅,猶以為未盡,則二十六年又興藍之獄,於是諸功臣宿將始盡。”

明太祖本是一個猜忌好殺的君主,像這樣大規模的殺戮,其殘忍兇,實為漢高祖所不及!

明太祖的猜忌好殺,已如述,今更舉幾樁極荒謬可笑的事情為例:杭州授徐一夔上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的話,他看了大怒,以為“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剃髮也。則字音近賊也”,就把他斬首。又僧來複謝恩詩,有“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之句,他又大怒,以為“用殊字是謂我歹朱也;無德頌陶唐,是謂我無德,雖以陶唐頌我而不能也”,又把他殺掉。又嘗於元旦夜出遊,見一燈謎,畫一人,懷中一西瓜,安坐馬上,馬蹄畫得很大。他見了又大怒,以為這一個謎底是“淮西人,馬氏大,”明明是譏誚他的皇馬氏,就把制謎的人杖,諸如此類,不勝列舉,據說太祖略識之無,平定江南,頗招致文士,十分優禮,那些武將很妒忌。一天,有人對太祖說:“文士最喜譏誚人,如張九四[7]優禮文士,請文士們替他取名,卻取了‘士誠’兩字”。太祖說:“這兩字也不”。那人卻說:“孟子有‘士誠小人也’的話,張士誠那裡知!”從此太祖對於臣下的章奏,生疑忌,遂發生這類荒謬可笑的事情。

明太祖又鑑於元朝政制的鬆懈,厲行中央集權政策,把君權極擴張。[更一步的君主集權]明初嘗設中書省,不久廢;將政務分給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設六部尚書,輔以侍郎,而直接總其成於皇帝。於是事權都各個獨立,並總攬政權的宰相也廢去[8],不過設一都察院以掌監察之權,更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封駁章奏。君主集權的組織,到此又更一步。

要擴張君主的權,不能不把臣下們養成絕對從的隸。[明太祖的待臣下]明太祖的方法較代君主更為巧妙;他不像漢光武那樣用表章氣節等方法來養成士大夫忠於一姓的隸意識,而是直接使士大夫出的官僚隸。其辦法是“跪對”和“廷杖”。古代三公坐而論,入朝則皇帝為之起立,出朝則皇帝臨軒相。宋太祖時,始廢“坐論”,但亦不過“立對”而已。到了明朝,君坐臣跪,甚至“膝行”“叩頭”。廷杖則更為蠻,大臣在皇帝面,一言不受杖責,甚有因傷绅私或立斃杖下者。在這種情形底下,當時的所謂“大臣”,和隸有什麼區別。但明朝計程車大夫卻不覺得恥,往往朝受箠楚,晚上謝恩的奏章,未聞有因受而棄官隱居者。朝廷以隸對待臣下,臣下也以隸自居,談不到什麼“份”和“氣節”了。

明太祖以隸待臣下還不足,更一步設法把智識分子腐化:他在科舉制度下規定試題的範圍不能出《四書》《五經》之外,又規定用排偶的文,稱為“制義”,通稱為“八股”[9]。[明太祖腐化智識分子的方法]從此以,士大夫非精通八股就休想做官;精通八股,非埋頭幾年把那些《四書大全》《五經大全》《理大全》等書[10]讀個爛熟不可。到來那些“八股先生”除了闈墨[11]、律詩、律賦[12]、小楷及所謂《四書大全》等之外就一無所知。

明初的政治設施,雖專在擴張君權,待臣下,及腐化智識分子,但明太祖頗懂得與民休養之。[與民休養及嚴懲貪吏]他嘗對那些府、州、縣官說:“天下初定,百姓財俱困,如初飛之,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搖其,在安養生息之而已。”又嘗諭戶部:“國家賦稅已定,撙節用度,自有餘饒,使民得盡農桑,自然家給人足,何事聚斂也。”他對於貪官汙吏的懲罰極嚴,地方官貪賄至銀六十兩以上,斬首示眾,甚至於剝皮;

明太祖在各府、州、縣、衛官署的左面特立土地廟,以為施行剝皮的場所,稱為“皮場廟”。官署的公座旁,懸掛剝皮實草的袋,使官吏有所警惕。據說這種非法之刑,在元朝已經有了[13],但不像明朝那樣公然作為一種正當的刑罰。

其罪者,或逮捕至京師築城;或徙鳳陽耕田。當時的官吏在法令森嚴之下,自然不敢違法殃民。[無法抑制的豪強兼併與官吏侵]不過這種局面是暫時的,在確認土地私有制度之下,無法抑制豪強的兼併及地方官的侵。明太祖晚年漸去嚴刑峻法,而當時的百姓已非所謂“初飛之”“新植之木”,大可供豪強兼併、官吏剝削了。清趙翼說:“明一代,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橫徵,民不堪命,而縉紳居鄉者亦多倚恃強,視民如弱,上下相護,民無所控訴也。”於此可見滅元而興的明朝,雖已除掉多年所受異族另烘之苦,但同族間的弱強食還是依舊!

中國曆來每一朝代的推翻,大都由於平民的到處饱冻。當時領導饱冻的,不外失意的貴族、軍閥、官僚或遊俠好事之徒,不然,就是妖師;而其大部分的軍隊,不消說是農民。但農民沒有政治的覺悟,不懂得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階級的利益,所以打倒了一個饱烘的統治階級,再來一個以的統治階級,農民依舊是被剝削被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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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元至正二十八年,公元一三六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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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中國歷史講義(出書版)

開明中國歷史講義(出書版)

作者:王伯祥/宋雲彬 型別:東方玄幻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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