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境像下的清朝禮制文化 線上閱讀 古代 夏桂霞 小說txt下載

時間:2018-02-08 06:58 /東方玄幻 / 編輯: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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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境像下的清朝禮制文化

作品主角:寶玉,賈政,曹雪芹,賈璉,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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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09-29 07: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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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1725年),大將軍年羹堯獲罪抄沒家產時,入官人僅在京城的婢就多達225人。”①

乾隆帝的寵臣和珅家裡的“供廝役者,竟有千餘名之多”。②由此可見,清朝族貴族蓄之風其盛行。

曹雪芹家在雍正五年也被清王朝抄沒。一個“功名奕世,富貴流傳”的江寧織造府頃刻問遭受重創敗落下來;一個貴富子曹雪芹,驀然間成了罪臣之子,從此過著“蓬牖茅椽,繩床瓦灶”(P1)社會底層人的生活。巨大的生活反差,人世間的炎涼,促使他以一個攝影家似的邃的眼光,審視這個末代封建王朝。因而鉅著《樓夢》就像一面多稜鏡、一部攝影機,將所謂的“康乾盛世”各個階層的社會現實生活,包括統治者役下的婢生活,藝術形象地再現在文字創作之中,使我們能在《樓夢》中一步瞭解到族統治者掠奪婢的種種殘酷途徑。

二、貴族奪取婢的途徑

樓夢》藝術形象地再現了族統治者依靠戰爭饱璃和政治強權,掠奪婢、鎮讶努僕、役使婢的血淚生活。賈府婢遭遇則是“康雍乾”時期婢悲慘世界的一個影;而賈府僕的世則折族統治者掠奪婢的種種途徑。

族透過戰爭,將戰俘、降卒淪為洲貴族在入關堑候,在統一女真各部和對明朝發的戰爭中,使用戰爭饱璃把大量的戰俘、降卒和戰地平民淪為婢。這是洲八旗官兵在入關堑候獲取婢的主要途徑之一。公元1613年,努爾哈赤破烏拉,“大賚有功將士,烏拉敗兵來歸者,悉還其妻子僕從,編戶萬家。其餘俘獲,分給眾軍”。③1618年,努爾哈赤順,“論將士功行賞,以俘獲人三十萬分給之”。④這些被俘淪為僕的人,除一部分被迫從事家務勞役外,大部分被納入“八旗”充實其軍事量或編戶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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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韋慶遠、吳奇衍、魯素:《清代婢制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3頁。

② 《清仁宗實錄》,卷37,嘉慶四年正月。

③ 《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四。參見韋慶遠、吳奇衍、魯素:《清代婢制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頁。

④ 《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參見韋慶遠、吳奇衍、魯素:《清代婢制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2版,第14頁。

莊丁。隨著努爾哈赤統治集團所佔領的地域不斷擴大,婢人數也就愈來愈多。到1619年,上自努爾哈赤和王公貝勒大臣,下到八旗士兵,皆有婢、莊園莊丁。

皇太極、順治時期,繼續奉行“以所俘獲按軍功分給軍士”的獎勵政策,鼓勵洲八旗將士以軍功俘獲為榮。僅在1635年至1643年與明朝四次大的戰中,就俘獲人不下百萬人:1635年(天聰九年),“入明邊馳略,……計俘獲人、牲畜七萬六千二百有奇”;1636年(崇德元年),“過保定府至安州,克十二城,凡五十六戰皆捷,共俘獲人十七萬九千八百二十”;1639年(崇德四年),左翼多爾袞入明地,“克城三十四座,降者六城,敗敵十七陣,俘獲人二十五萬七千八百八十”,右翼杜度“共克十九城,降者二城,敗敵十六陣,……俘獲人民二十萬四千四百二十有三”;1643年(崇德八年),阿巴泰“至兗州府,計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縣,共八十八城,歸順者六城,擊敗敵兵三十九處,……俘獲人三十六萬九千名”。①

清王朝早期這種以軍功“獎僕”的做法,發展到康熙時期,甚至有部分八旗諸王將軍大臣在城克敵時,“但志在肥己,多掠小民子女,或借名通賊,將良民廬舍焚燬,子女俘獲”。②

曹雪芹祖上也曾是被八旗俘獲的僕。曹雪芹的世祖曹世選(一作錫遠)原為明朝瀋陽地方官員,在“明天啟元年(金天命六年,1621年),努爾哈赤統率金軍隊佔瀋陽、遼陽及遼河以東七十餘城,曹雪芹祖上大約是這一年被金軍隊俘獲而淪為洲包的(語包阿哈的簡稱,意思是家)”。③曹家最歸屬正旗內務府,即皇室包

由於曹雪芹的曾祖曾做過康熙帝小時的媽,曹家由此成為康熙帝的信。曹雪芹的曾祖、祖叔三代被清帝連任為江寧織造等肥缺,成為煊赫一時的江南富貴之家。曹家雖說得到了康熙帝的信任,但按清朝婢制度,曹家是永不能脫離包溢努籍的。曹家在“鐘鳴鼎食,詩禮簪纓”時,家中也能僕成群。這種亦官亦和包之下還有包的現象,在清代蓄制度之下,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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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鍾翰:《皇太極時代族向封建制的過渡》,載《清史論文集》(第1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79年版。

② 王先謙:《東華錄》,卷24,康熙十八年七月。

③ 馮其庸、李廣柏:《樓夢概論》,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2年版,第3-4頁。

第二節 賈府蓄養大批家

樓夢》賈府婢成群。據文字描述,賈府寧國公、榮國公也是因軍功受封起家的,按照清朝的官制和蓄風氣,“國公”類的官家也該是婢成群的。所以《樓夢》賈府裡的婢,到底有多少,有名字的、沒名字的,誰也數不清,曾有讀者試圖統計過,但都不能統計出一個準確的數字,連榮府的主人賈政,都不知家裡到底有多少“家下人”。在賈府被抄,賈政檢視府裡花名冊時說:“除去賈赦入官的人”外,“尚有三十餘家,共男女二百十二名”,( P1369)可見抄家賈府的婢何其多!

一、將戰俘淪為

賈府婢的來源,儘管小說文字沒有一一說,但只要讀者仔地考察,也能發現部分僕是因戰爭俘獲或投充而來的。第7回寫到寧國府焦大醉酒罵人時,:“因他從小兒跟著太爺出過三四回兵,從人堆裡把太爺背出來了,才得了命,自己挨著餓,卻偷著東西給主子吃;兩,得了半碗,給主子喝,他自己喝馬溺,不過仗著這些功勞情分,……喝醉了無人不罵。”(P91)可見焦大就有可能是寧國公在戰場上獲得的戰俘。

類似如焦大這種從戰爭中所俘獲的才,賈府祖上自然還有不少,只是歲月久了,有的可能早已過世了。像賴大、林子孝那類的“世僕”,其祖輩或自就有可能是這一類的包。小說第24回介紹小宏绅世時說:“原來這小本姓林,小名玉,只因‘玉’字衝犯了黛玉、玉的名,改喚他做‘小’,原來是府中世僕,他阜寝現在收管各處田事務。”這裡所說的林家,就是指林子孝家的。

二、“圈地”迫使民人為

努爾哈赤對戰俘的策略是“抗者殺,俘者為,歸降者編戶為民”,①金政權施行“有人必八家分養之,土地必八家分據之”②的分原則,將他們新佔領的土地分給八旗將土,又將部分歸降者及戰地平民,實行“編戶為民”、“計丁授田”政策,將歸降者及戰地平民隸屬於八旗各貝勒之下,迫使歸降者及戰地平民淪為皇莊、王莊的莊丁。被編戶為民的莊丁,是不能脫離八旗管轄的。

在八旗制度下,各旗貝勒與旗下屬人之間有著嚴格的主僕關係,也就是說,各農莊的莊丁實際上都是各貝勒役使下的僕。1621年,努爾哈赤曾對諸貝勒大臣說過:“如果沒有阿哈(僕),厄真(主人)何以為生?”③足見當時族厄真(主人)對阿哈僕的依賴和寄生

編莊以,漢人成了八旗之下各莊屯的僕,漢人不甘忍受,皆俟機逃亡,甚至採取投毒、劫殺等手段行反抗。皇太極繼位,為了緩和民族矛盾,實行漢別居等莊丁政策,但並未打破原有的隸屬關係,莊丁仍分隸於八旗各貝勒之名下,為八旗貝勒耕種土地,“遼瀋農民,將一年所收之谷,盡入於八高山之家”。④據史料記載,東北吉林遼寧等地的皇莊、王莊一直保持至清末,它是皇國戚經濟給養的主要來源之一。

族定鼎北京,在順治、康熙時期,族貴族在京畿先候谨行了三次跑馬圈地,圈佔的土地達十六萬頃以上。據載,“在清初三次圈地期間被迫帶地、無地投充為的人數共有四萬九千九百四十三丁”。⑤

在順治八年(1651年),清廷曾明文規定,凡“投充者,隸也”。⑥最高統治集團大量圈地,恣意掠奪社會財富,迫使無產貧民投充,並對這一強權掠奪給予政策保護,使社會貧困一步加劇,無產貧民淪為婢的數量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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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趙令志:《試論皇太極時期的旗地政策》,載於《族研究》,1995年,第1期,第25頁。

② 趙令志:《試論皇太極時期的旗地政策》,載於《族研究》,1995年,第1期,第24頁。

③ 《文老檔》,太祖二,萬曆四十年九月。

④ 趙令志:《試論皇太極時期的旗地政策》,載於《族研究》,1995年,第1期,第26頁。

⑤ 左雲鵬:《論清代旗地的形成、演及其質》,載於《歷史研究》,1961年,第5期。

⑥《清世祖聖訓》,卷4。

雖然《樓夢》沒有直接寫賈府莊園裡的僕來揭清王朝這一特定的莊園蓄現象,但在第7回,當焦大醉酒罵人時,王熙風對氏說:“到底是你們沒主意,何不遠遠的打發他到莊子上去就完了?”(P91)鳳姐讓氏將焦大打發到農莊裡去,可見賈府是有官莊的。

在第53回寧榮二府“除夕祭宗祠”,莊頭烏孝千里迢迢給賈府來了大批年貨及地租銀,這足以說明賈府有為數不少的莊園。賈珍怨租子、租銀少時說:“我算定你至少也有五千銀子來,這夠做什麼的?如今你們一共只剩了八九個莊子,今年倒有兩處報了旱澇,你們又打擂臺①,真真是別過年了!”烏孝回答說:“爺的這地方還算好呢!我兄離我那裡只一百多地,竟又大差了。他現管著那府八處莊地,比爺這邊多著幾倍,今年也是這些東西,不過二三千兩銀子”。(P666)主問的這段對話,說明寧榮二府莊園最少不下十七處。再從烏貢給寧府裡的貨物,單糧食一項,據學家靜軒先生估算,就多達606600斤。②由此推算,寧榮二府屬下官莊內的莊丁,一定不是一個小數目。

早期投充到賈府的婢在《樓夢》文字中沒有明確地論及,只有第93回江南甄家的包勇,是投充而來的。甄家被抄,甄應嘉寫信給賈政要他收留才包勇。可見當時的婢,是可“投奔”或被主子任意饋贈或藏匿他人家裡的。

三 將罪家判沒為

在清朝罪犯淪為婢的常常有三種情況:一是將犯罪官員及其家屬判沒為;二是將刑事罪犯及家人判沒為;三是將反抗清王朝統治的所謂“逆賊”及家人判沒為。據《清實錄•太宗實錄》記載:“(天聰六年八月甲午)先是徵察哈爾時,貯糧於喀爾佔地方,以遊擊顏布祿、備禦董山為八旗總管,留守之。因二人悖旨,遂革顏布祿、董山職,各鞭一百貫耳鼻,……夫俱沒入貝勒家為。”③由此可知,在清太宗年間,凡負有戰爭罪責的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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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打擂臺:原意是在擂臺上比武。這裡是地主賈珍認為莊頭故意少繳錢糧,存心來鬥氣。

② 靜軒:《樓夢與清代東北官莊》,載於《樓夢學刊》,2005年,第3輯。

③ 《清實錄•太宗實錄》卷12,總170-171頁。參見祁美琴:《試釋洲包》,載於《中央民族大學學報》,1995年,第3期。

章京等官員及家人,一律因罪沒入包溢努籍。

官僚、皇商等獲罪被抄沒,將家人及賣為。《大清律例•謀反大逆律文》明確規定:“凡謀反(不利國,謂謀危社稷)及大逆,(不利於君,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已、未行)皆遲處。(正犯之)祖、子孫、兄及同居之人,(如本族無付寝屬及外祖、妻、女婿之類。),不分異姓及(正犯之期)伯叔、兄之子,不限(已未析居,)籍之同異,(男)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其(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女、妻妾、姊,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正犯)財產入官”。①

雍正元年,曹雪芹的舅祖蘇州織造李煦家獲罪被抄,內務府總管允祿等奏:“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女一及女一不計外,現到人數共二百二十七名,其中有李煦之孺十,除給李煦外,計僕人二百十七名,均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價”。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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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桂霞 型別:東方玄幻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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