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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2-19 11:05 /東方玄幻 / 編輯:卡修
《顏氏家訓》是顏之推寫的一本經史子集、穿越、古典文學類小說,內容新穎,文筆成熟,值得一看。《顏氏家訓》精彩章節節選:〔五〕拾遺記三週靈王錄曰:“酣生有識,仰之如谗

顏氏家訓

作品主角:器案,程本,顏本,胡本,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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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拾遺記三週靈王錄曰:“生有識,仰之如月焉。”生猶言有生。

〔六〕廣弘明集句首有“見”字。

〔七〕廣弘明集“悉”作“”。

〔八〕續家訓曰:“之推正言殺生報應之事甚多,意在戒殺。至於言:‘為子娶,責家生資,蛇虺毒,誣罵家,如此之人,鬼奪其算。’此言不俟三世,立即有報,惡之之甚也,因亦戒貪。又引高柴、折像事,所謂高柴者,啟蟄不殺,方不折,孔子曰:‘啟蟄不殺,則順人也;方不折,則仁恕也。成湯恭以恕,是以躋。’蓋湯去網三面故也。折像者,國,有貲財二億,家僮八百。像有仁心,不殺昆蟲,不折萌芽,多藏厚亡之義,乃散資產,周施疏。”

梁世有人〔一〕,常以和沐,雲使發光〔二〕,每沐輒二三十枚〔三〕。臨〔四〕,發中但聞啾啾數千雛聲〔五〕。

〔一〕法苑珠林七三、翻譯名義集二“世”作“時”。

〔二〕翻譯名義集“光”下有“黑”字。

〔三〕續家訓、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鮑本、青簃本及廣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論信毀報篇陳子良注、翻譯名義集“輒”下俱有“破”字。又法苑珠林、翻譯名義集“枚”下有“卵”二字,辨正論注有“子”二字。

〔四〕廣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論注、翻譯名義集“”作“終”。

〔五〕廣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論注、翻譯名義集“發中但聞”乙作“但聞發中”,“雛聲”作“兒之聲”。

江陵劉氏〔一〕,以賣鱔羹為業〔二〕。生一兒頭是鱔〔三〕,自頸以下〔四〕,方為人耳〔五〕。

〔一〕法苑珠林“江陵”上有“梁時”二字。

〔二〕廣弘明集、法苑珠林、一切經音義九九引俱無“羹”字。

〔三〕宋本“頭”上有“俱”字,廣弘明集、法苑珠林七三、又九一“頭”下有“”字,御覽九三七“頭”下有“目”字,辨正論注“頭”下有“真”字。今案:有“”字是,“俱”字、“目”字、“真”字,俱形近之誤。

〔四〕廣弘明集、辨正論注及御覽引“以”作“已”。

〔五〕辨正論注“耳”作“”。

王克為永嘉郡守〔一〕,有人餉羊〔二〕,集賓燕〔三〕。而羊繩解,來投一客,先跪兩拜,中〔四〕。此客竟不言之,固無救請〔五〕。須臾,宰羊為羹〔六〕,先行至客〔七〕。一臠入下皮內,周行遍楚號〔八〕;方復說之。遂作羊鳴而〔九〕。

〔一〕廣弘明集無“守”字。法苑珠林七三“王克”上有“梁時”二字,亦無“守”字。今案:無“守”字是。趙曦明曰:“宋書州郡志:‘永嘉太守,晉明帝太寧元年分臨海立。’”器案:北周書王褒傳:“江陵城陷,元帝出降,褒與王克等同至安,俱授儀同大將軍。”又庾信傳:“時陳氏與朝廷通好,南北流寓之士,各許還其舊國。陳氏乃請王褒及信等數十人;高祖惟放王克、殷不害等,信及褒並留而不遣。”即此人也。

〔二〕辨正論陳注“餉”作“饟”。

〔三〕經堂校定本“燕”作“燕”,宋本、續家訓及各本都作“燕”,今據改。

〔四〕陳錄善文:“王克殺羊,羊奔客而拜訴。”即本顏氏此文。

〔五〕辨正論注“固”作“因”。

〔六〕廣弘明集“羊”下衍“者”字。辨正論注“羊”作“畢”。

〔七〕三輔黃圖一:“始皇三十五年,營朝宮於渭南上林苑,中可受十萬人,車行酒,騎行炙。”行炙,謂以盤盛炙,傳遞至各客座也。

〔八〕法苑珠林七三“”作“噭”。

〔九〕廣弘明集“遂”作“還”。

梁孝元在江州時,有人為望蔡縣令〔一〕,經劉敬躬〔二〕,縣廨〔三〕被焚,寄寺而住〔四〕。民將牛酒作禮〔五〕,縣令以牛系剎柱〔六〕,屏除形像

〔七〕,鋪設床坐〔八〕,於堂上接賓〔九〕。未殺之頃,牛解,徑來至階而拜〔一0〕,縣令大笑,命左右宰之。飲噉醉飽〔一一〕,臥簷下。稍醒而覺剃样〔一二〕,爬搔隱疹〔一三〕,因爾成癩〔一四〕,十許年〔一五〕。

〔一〕趙曦明曰:“宋書州郡志豫章太守下有望蔡縣,漢靈帝中平中,汝南上蔡民分徙此地,立縣名曰上蔡,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二〕法苑珠林脫“”字。盧文弨曰:“梁書武帝紀下:‘大同八年正月,安城郡民劉敬躬挾左以反,內史蕭詵委郡東奔。敬躬據郡,谨贡廬陵,取豫章,妖遂至數萬,堑必新淦、柴桑。二月,江州史湘東王遣中兵曹子郢奪之,擒敬躬,京師,斬於建康市。’”

〔三〕盧文弨曰:“廣韻:‘廨,古隘切,公廨也。’”

〔四〕辨正論注作“寄在寺住”。

〔五〕辨正論注作“民將牛酒祖令”。

〔六〕續家訓無“剎”字。法苑珠林無“柱”字。太平廣記一三一此句作“縣令以牛擊殺”。盧文弨曰:“剎,初■切,旛柱也。釋玄應眾經音義:‘剎,字書無此,即●字略也。’案:開元尊勝幢作●字。”器案:隋諸葛子恆造象記作“●”。

〔七〕辨正論注“形像”作“佛像”。

〔八〕辨正論注作“佈設床座”,一切經音義九九“鋪”作“抪”,雲:“或作‘鋪’。”

〔九〕辨正論注“堂”上有“佛”字。太平廣記“賓”下有“客”字。

〔一0〕大正藏法苑珠林校記雲:“宋、元、明本及宮寮本,‘階’作‘陛’。”劉淇助字辨略四:“徑,直也。”

〔一一〕法苑珠林“噉”作“啖”。廣弘明集、法苑珠林“醉飽”作“飽酒”,辨正論注作“飽醉”。盧文弨曰:“噉,徒濫切,亦作啖、啖,同。”

〔一二〕宋本“稍”作“投”。廣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論注作“投醒即覺剃样”。盧文弨曰:“玉篇:‘,餘兩切,桐样也。又作,同。’”李慈銘曰:“案:,說文字字作蛘。”

〔一三〕羅本、何本及辨正論注、太平廣記“爬”作“把”。廣弘明集“隱疹”作“●疹”,太平廣記作“癮胗”,大正藏法苑珠林校記雲:“宮寮本、明本作‘癮疹’。”辨正論注及大正藏法苑珠林校記引宋本作“隱軫”。盧文弨曰:“玉篇:‘●疹,皮外小起也。’”

〔一四〕法苑珠林此句作“因爾須臾成大患”。盧文弨曰:“癩,說文作癘,惡疾也。”

〔一五〕廣弘明集此句作“十餘年”,法苑珠林作“經十餘年辫私”,大正藏校記雲:“宋、元、明本,‘年’作‘’。”辨正論注作“十年方”。

楊思達為西陽郡守〔一〕,值侯景,時復旱儉,饑民盜田中麥〔二〕。思達遣一部曲守視〔三〕,所得盜者,輒截手腕〔四〕,凡戮十餘人〔五〕。部曲生一男,自然無手。

〔一〕續家訓無“楊”字。廣弘明集、辨正論注無“守”字。法苑珠林“楊”上有“梁”字,大正藏校記雲:“宋、元、明及宮寮本‘梁’上尚有‘時’字。”趙曦明曰:“晉書地理志:‘弋陽郡統西陽縣,故弦子國。’宋書孝武紀:‘大明二年,復西陽郡。’”

〔二〕顏本、程本、胡本、朱本及法苑珠林引“飢”作“飢”,二字古多混用。

〔三〕辨正論注“視”作“捉”。盧文弨曰:“續漢書百官志:‘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

〔四〕“?”原作“腕”,今據宋本校改,與誡兵篇;辨正論注作“臂”。

〔五〕辨正論注:“戮”作“截”,“人”下有“手”字。

齊有一奉朝請〔一〕,家甚豪侈,非手殺牛,噉之不美〔二〕。年三十許,病篤,大見牛來〔三〕,舉如被刀〔四〕,呼而終〔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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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氏家訓

顏氏家訓

作者:顏之推 型別:東方玄幻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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